南都訊 記者蔣生 澳門行政會日前完成有關薪酬等法律草案的調整:建議特首月收入由目前24.5萬元增至近27萬(澳門元,下同)。澳門高官收入公開透明由法律訂定,主要官員、司法官等按特首月入一定比例領俸。回歸後特首僅加薪一次,社會一直呼籲給司法官加薪室內裝潢。該草案若獲立法會通過,司法官等亦將加薪一成。
  特首加薪結婚需交立法會討論
  澳門行政會前日公佈完成討論調整特首及主要官員薪酬的法律草案。建議特首的每月薪俸連交際費由目前約24.5萬元增至近27萬元。西服據悉,澳門由法律訂定高級官員的薪俸,透明、公開,主要官員、行政會委員、立法會議員、司法官均按特首薪俸的一定比例取得薪俸。該草案將交立法會討論,若通過,各高官、司法官等均將相應加薪。
  目前澳門特首等人的薪酬由回歸初的專門法律規範,曾在2005年成功修改法律進行過一次加薪,此後再禮服無加薪。近年來隨著通脹加劇,澳門普通公務員均有加薪,社會對司法官等亦呼籲加薪。但由於法律規定,司法官等薪酬與特首薪酬固定比例掛鉤,一直未能加薪。
  澳門行政會稱,司關鍵字法官的薪酬與其努力和貢獻並不平衡,其他政治職位據位人方面也有類似的情況。因此適時適當地調整薪酬。
  預計調升薪酬後的額外總開支每月約為127萬元,每年約為1719萬元。
  規範候任、離任高官薪酬
  此外,行政會完成討論《候任、現任及離任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的保障制度》法律草案。候任行政長官在就職前需展開籌組新政府的工作,草案建議其每月可獲發放金額相當於行政長官月薪酬90%的津貼及獲得行政和後勤等支持。
  司法保障方面,草案建議除依照《基本法》有關規定的程序予以彈劾,並報中央人民政府決定免除其職務者外,行政長官在任職期間不適用刑事程序。
  此外,法案建議為離任行政長官設立一項月補貼的制度,金額相當於離職日行政長官月薪酬的70%,但月補貼在離任行政長官從事有報酬的私人業務之日起終止。同時,法案亦就離任行政長官享有的辦公場所及人身保護等作出規定。其他候任主要官員等亦相應給予一定比例的薪酬。  (原標題:澳門欲給特首加薪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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